后,许多网友进入直播间开展资询。提得数最多的是司法责任制难题。对于此事,杨俊广校长开展了细心解释。
网友“爱法律法规的”问:债务标底较少,可否对查封的房子开展拍卖清偿债务?比如债务标底五万元,房子使用价值一百万元,怎样处理?
答:能够开展拍卖用以清偿债务。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规定》第21条要求,发觉超标的额查封、扣押、冻洁的,人民检察院理应依据被告方的申请办理或是依权力,立即消除对超标准的一部分的查封、扣押、冻洁,但该资产为不能分物且被执行人无别的协执的资产或是别的资产不能偿还债务的以外。由此,人民检察院能够对该房地产提到拍卖。从实践活动实行状况而言,确立是应当拍卖,要往这一方位去勤奋,可是要搞好风险性的评定和预防工作中,一般这类房子会涉及到折迁难的难题。拍卖仅仅方式,要被执行人行使权力才算是目地。
拍卖唯一住房会预埋五年房租
网友“一颗樱桃小丸子”问:想要知道被执行人唯一住房可否处理?
答:能。二零一五年颁布的法律条文要求唯一住房能够实行,可是要给这一被执行人以及亲属预埋5~八年房租,房租一般参考本地经济发展发展状况、租房子价格行情及亲属总数等来明确。
司法拍卖请看中再买
网友“questions”问:针对人民法院查封的房地产或其相匹配的土地资源存在的问题,那样的状况能否拍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