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末,洪山区人民检察院调研中发觉,管辖区一部分自动售货机售卖的预包装食品大多数归属于高盐、高糖高热量、高脂肪食品,在其中一部分当场制造食品,没法明确杀菌状况及生活用水品质。另外,一部分自动售货机未依规在明显部位公示公告经营人名字、详细地址、联系电话、企业营业执照、食品许可证等信息内容,侵害了顾客对店家运营资质证书和食品安全性的自主权。对于该状况,洪山区人民检察院向承担管控岗位职责的洪山区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有关街道社区传出检察建议,督促其执行食品安全性的巡视处理岗位职责。
接到检察建议后,洪山区销售市场监督管理局重视,下发,确立以高等院校为重中之重,进行我区全自动销售机器设备的食品安全管理治理,督促经营人依照食品运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规依规运营。